1.佛法如何看待捐贈器官?
問:社會上推動的捐贈器官,人在臨終時念佛要一心不亂才能生西方,如果又被割又被宰的,那還能去嗎?還能一心不亂嗎?
答:談到捐贈器官,佛法講布施有內財、外財二種,凡是身外之物都是外財,如房屋、動產、不動產。捐器官是施內財,這是真正的菩薩道;像舍利弗發菩提心時,就有人求他施眼睛。要不要捐器官,這是觀念的問題,不是苦不苦的問題。觀念開了,認為施捨後能救人一命,反正身體已死了,還有什麼捨不得的?這樣想就能忍受苦、歡喜做,不論怎樣苦都能忍受。觀念不開、思想不通,根本就是捨不得,即使施了還是捨不得,就算不疼也怕疼了。講個最明顯的例子,受菩薩戒時要燃香,沒受戒前,見別人燃香能消業障、增福慧,自己也想燃。可是燃香時,說不疼是騙人的,那有不疼的?雖然疼但是很歡喜。你要是真正發了心,不只是燃香,甚至捐贈你的器官都很歡喜的。大菩提心一發,看到別人眼瞎了,你就能施恩施德布施一眼,使兩人都能看到,這不是很好嗎?假如你捨不得,連外財都不捨,更何況是內財?現在人連拔一根眉毛都捨不得,何況要他的眼睛?所以說這完全是觀念的問題,而不是往生不往生的問題。並不是每個人一疼了,瞋恨心就一定起;如果一疼就會起瞋恨,那你就不要捨、不要布施好了;若是發菩提心救人,疼能忍受,那就捐器官好了。這沒有一定要你怎樣做,你自己歡喜就這樣做,不歡喜不想做也可以。佛法說萬行皆能回向西方,你以歡喜心來做,以此功德回向西方,不但不妨礙往生,還可增加往生的功德呢!完全在於個人的發心。
問:如果發心捐贈器官,可是受贈者因此活命後去造罪業,那捐贈器官還有意義嗎?
答:不能那麼說!人已病危需要東西來換、需要救濟了,你有個好器官來換,這不是很好的一件事嗎?菩薩是以救濟人為第一,雖然對方造罪業,這是個人因果問題;你發心救濟人是成就你自己的菩薩道。
問:一般人死後八小時內神識尚未離開不宜動他,此時可捐贈器官嗎?
答:只要他發心捐贈,就沒什麼時間的問題了。
問:以宗教觀點來看,佛法對捐骨髓有什麼看法?
答:凡是利益人的事,當然都可以做、應該做的。
2.佛法如何看待安樂死?
問:現在社會上有人提倡安樂死,也有許多國家允許安樂死,佛教如何看待?
答:安樂死,是因為人們痛苦到極點時,特別渴望遠離痛苦。安樂死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安樂,我們用安樂死的方式結束了他的生命,讓肉體停止了痛苦,但是事實上痛苦並沒有結束,未來還是要繼續輪迴,承受業力與果報。一個人活在世上,受到種種的痛苦必有其因,才有其果。安樂死在佛教戒律裡面是不允許的。戒律裡面告訴我們,若自殺,若教他殺,乃至見殺隨喜,都是犯了殺業。任何殺生的行為,包括自殺都是佛陀禁止的不善業。由輪迴的角度來說,眾生的痛苦並不限於今生,源自過去業力,最終也必須自己承擔,旁人是無法代受的。過去所造的業,今生才會承受病苦的果報,如果我們又增加新的業(安樂死),未來還要再去承受這個果報。
即使我們是基於慈悲心,不忍見到他人受苦,而決定把他的生命終止了,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就解決了他的痛苦,因為業力是無法逃避的,這些苦報在他的下一生或未來生一樣會再呈現,死並不能解決問題的根源,而且還會為他的未來生帶來更大的痛苦。所以說佛法告訴我們要懺悔。為什麼有這樣一個惡報呢?我們要懺悔過去所造的惡業,讓我們今世得到了肉體上的痛苦。再來要發願,願是願生極樂。當一個人肉體很痛苦時,我們要給他佛法開示,讓他生起往生極樂的這種願。
3.佛法如何看待墮胎?
有些人因為不想生小孩而墮胎,有些人因為懷孕時檢查出腹中子有畸型等健康問題而墮胎,有些人因為經濟問題無法樣養育小孩而決定墮胎,儘管有種種的理由而選擇墮胎,墮胎的嚴重性,大家不可不謹慎視之。
有人問:「現代常有人墮胎,墮胎的嬰靈是否會找人麻煩?」這個嬰靈要是善的,他有善緣的,他走了當然沒事;如果這個胎的嬰靈是惡的,他沒有走,在你週身纏著你,那你可就麻煩了!不管有麻煩、沒麻煩,墮胎這是殺生的事情,千萬做不得!佛法的大慈悲,第一就是不殺生。他們原本是來投胎的,如果墮胎就是殺害生靈。現代的人工流產、墮胎就是殺生,墮胎是犯殺戒的,雖然法律許可,但贊成許可的人都是惡口,連「讚歎殺」都是有罪過的。
有位女居士,墮了胎被亡靈找到了,搞得心神不寧,告訴嬰靈說要為他超度,但是對方並不要超度,他說:「我不要你超度,我是要來投胎的,你把我殺了,現在我要你的命!」這多麼厲害!就好像世間的仇人說:「非得要打死你!非得要殺你!」遇到這種冤家,有什麼辦法呢?另外有一位居士,雖然沒有亡靈來纏她,但因墮胎身體壞了,陰部時常流紅,這是如何的麻煩!也來找師父求懺悔,已經造了業障,師父幫你懺悔幫你求,自己也要好好念觀世音菩薩,求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。
從前古老思想是多子多孫多福氣,所以子女多;現代人是一個不嫌少,二個恰恰好,三個就多了,所以不想多生兒女,一旦懷了胎就墮胎,墮胎就等於殺人—做父母的殺子女。現在不僅國家法律規定,就是全世界也都提倡「節育」,其實要不生就要「節欲」—節制情欲,放縱情欲哪裏能不生?就好像一鍋滾沸的水,不滅掉火源,還在底下直加火,水哪裏不會一直開?現在世界面對人口爆炸的問題,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要節欲。未婚的青年男女,有智慧學了佛,聽了這番話要保持身清淨,如果一旦結了婚,一定要避免墮胎,否則就是殺子了。
然而,到了不需要再有兒女的年紀,就應該禁欲了。禁欲有兩種意義:古老的禁欲是因為兒女大了,自己的年齡也四、五十了,應該要節欲保養身體,所以夫婦隔單不同床;現在的「節育」是不要生孩子,這育是養育的「育」,古時的「節欲」是淫欲的「欲」。佛陀知道眾生的淫欲重,也因為人根本上這個業障病重,所以治病的藥也就很多。凡夫無非是貪瞋癡,所以佛陀就說戒定慧,戒定慧是對治貪瞋癡的;在心中是貪瞋癡,若於身就是殺盜淫。最方便最圓滿消除貪瞋癡三毒的法門,除了念佛,也要念觀世音菩薩。為何現在念佛的人那麼多,而往生的人少?這也是造惡業的因果呀!我們佛教徒應該要覺悟,就是要離欲,離欲才能夠得解脫、了生死,墮胎身壞鬼纏身,節欲清淨才是了生死的根本。
4.佛法如何看待自殺?
現代人在面對工作、學業、家庭、人際關係、病苦時,常常會感受到壓力及困難,如果無法找到情緒宣洩的出口,心裡沒有想通,想到極端上的時候,可能產生自殺的意圖,造成無法彌補的悲劇。自殺者通常會認為死亡就能解脫,所有的痛苦就可以一了百了。但是從佛法的因果角度來看,自殺的業報是非常重的,自殺者並沒有辦法得到真正的解脫,因為他那份痛苦的心念始終是存在的,並不會因為死亡而消散,甚至會延續到下一世。佛教認為能夠善終、往生善道,才是真正的解脫。
妙蓮老和尚曾開示:「世間一般人往往一受苦,就說:『我怎麼不早點死呢?』難道死了就快樂、就可以解脫嗎?要是業報未盡,死了到地獄去,那更苦啊!無間地獄一日一夜萬死萬生,死了又活、活了又死;因造了極惡之業,故業感不可思議,受苦也是至極。當受苦至極而死時,業風一吹,又活而受苦,苦到業盡才罷休。業報力之大,就是如此可怕!」
眾生因宿世善惡業力的牽引,不斷在「天上、人間、阿修羅、餓鬼、畜生、地獄」六道中輪迴,生了又死,死了又生。自殺者在臨終時種下許多惡種子在八識田中,也會因惡業力量的牽引在三惡道(餓鬼道、畜牲道及地獄道)中輪迴流轉,難以超脫,很難再得到人身。自殺者在死亡後,其意念上仍然承受著極大的痛苦,其親友最好能為他設立超度牌位,並誦經念佛回向,以減輕他的痛苦。
倘若一個人有有輕生的念頭,親友們應適度的陪伴並關心他,能用佛法從旁協助開導他,讓他以正念面對心中難解的問題,再慢慢引導他懺悔及消除煩惱、業障的方法,陪伴他走過人生的低潮,學會尊重生命,尊重自己。
「人身難得,佛法難聞」,今世已難得為人身,要把握當下依佛法修身、修心。佛教徒在面對困難時不輕言放棄生命,設法克服困難,自殺是一種對生命的意義無知的表現。遇到困難、挫折,只要我們肯相信佛法,懺悔宿世所造罪業,一切因緣皆能善解,這也是人身的可貴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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